未依法取得“五证”(即国有
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以及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而擅自进行网上签约活动,无疑构成了
违法行为。所谓的“五证”,代表着开发商在开发及销售房产项目时所必须具备的法定资质与许可。如果开发商未能依法取得这五项证件,就意味着他们并不具备合法的销售资格。而网签作为房屋交易过程中至关重要的一环,其主要功能在于规范交易流程,确保交易安全。然而,在开发商尚未依法取得“五证”的情况下进行网签,无疑违反了相关的房地产管理
法规,从而无法有效地保障
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对于那些不幸遭遇此类情况的购房者来说,他们完全有权利主张
合同无效,并向开发商提出索赔请求,要求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其中包括退回购房款项、
赔偿经济损失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