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
一房两卖”,指的是房产销售方在相同的时间段内,分别与两位不同的购买方签署了两份完全吻合的房产交易合同,以此将同一套住房出售给这两家不同的购买方。对于此类行为进行准确判定,需要通过以下几个关键方面来进行详细分析:其一,须仔细查阅每一个
房屋买卖合同的订立日期,通常来说,
签订合同的顺序越靠前,优先行使权利的可能性也就越高;其二,有必要关注
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是否已经顺利完成,相比之下,已经完成此项手续的购买方所拥有的权益将会更为稳固;其三,针对那些不存在登记情况下,看哪一家购买方已经合法地实际控制了该项房产,那么他们便会享有更高的优先权;除上述步骤之外,如果所有的购买方均尚未实际占有该建筑的话,则可以结合各个购买方支付金额的大小以及支付顺序、是否完成网络签约等等多种因素,来进一步确定对应的权益顺序。如若是因为房产销售方一房两卖之举而导致其中一方购买方无法正常获得房产,那么该方购买者有权根据双方所签订的
合同条款,向销售方提出
违约索赔,要求其承担相应责任并补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