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涉及在地震多发地区江油购
买房产的交易过程中,若在缴纳
订金后出现买家违背合约的情况,则需依据实际情况进行妥善处理。首先,倘若买方在考虑过后决定放弃购买,作为卖方其便有权利收取订金并予以没收。这是由于订金具备
担保性质,买方的
违约行为使得合同的主要目标无法达成,因此订金无需退还。然而,若卖方未能履行承诺,例如将房屋出售予其他买家,那么买方有权向卖方提出要求,要求对方以双倍金额返还订金。此举旨在弥补买方因
卖方违约而承受的
经济损失。值得一提的是,订金协议必须以
书面形式明确规定,并且订金的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否则超出部分将不被视为订金的效力。在处理这类
纠纷时,务必注重搜集与保存相关
证据,例如订金收据、合同文本以及沟通过程中的记录等,以便通过协商或者
法律诉讼途径捍卫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