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迁住宅楼未能出示全部必要证书堪称严重问题。通常所称“五证”涵盖了以下五种重要文件:《国有
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以及《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若回迁住宅楼未能出示上述任何证书,首要因素即为确定开发商在此过程中所负有的责任。在这种情况下,
购房人有权利对开发商进行
追责,向其施加压力,促使其尽快完成证件补办工作或者承担相应的
违约责任。与此同时,购房人也可以向当地的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部门进行投诉举报,该部门可能会采取措施,勒令开发商立即停止相关建设和销售活动,并敦促其进行整改。从法律角度来看,购房人有权
解除合同,并要求开发商退还已支付款项及其产生的利息,如因此遭受
经济损失,还可进一步提出
赔偿请求。然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具体的法律后果和解决方案将根据实际情况的差异而有所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