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房屋开发者超出签约时限俩个月后仍未履行交房义务,众多业主有权利向其提出相应
赔偿要求。然而,这关键取决于业主与房屋开发者在明显规定交房期限及其
违约责任的《
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所达成的共识。若房屋开发者未能遵守
合同条款,业主便有权利对其提出违约责任主张。通常情况下,这些方式可能包括向开发商索要
违约金,补偿因延期而受到的
经济损失等等。买方应充分重视并妥善保留有关
证据,例如
购房合同、付款收据、房地产业主的通告函件,以及双方之间的往来沟通过程的记录等。倘若房屋开发者仍然拒不赔偿,那么业主首先应尝试与其进行友好协商解决问题,若协商无果,建议业主寻求
消费者协会的帮助,或者向有
管辖权的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通过
司法程序依法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