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在合法注销之后假如被揭露出曾有偷
逃税款的
违法行为,那么税务机关仍然拥有对其进行追缴的权力。
依据我国现行相关法律
法规之规定,即使企业的主体资格已经终止,但是对于税
收债权这一方面来说,它并不会因为企业的注销而自动消失。
若偷逃税款的行为确实是在企业注销之前所实施的,那么税务机关将会对涉案的
直接责任人进行追缴应缴纳的税款、附加征收的
滞纳金,并且还有可能对其施加罚款的惩罚。
在某些情况下,相关
责任人甚至可能需要承担
刑事责任。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税务机关会对相关的
证据材料进行严谨细致的审查与核实。
企业原先的法定
代表人、财务主管以及其他相关人员都负有为配合调查工作提供必要协助的义务。
倘若能证实企业在注销之时已经按照法律程序完成了
清算工作,并且已经结清了所有的税款,或者能够提供充足的证据来证明他们并没有偷逃税款的
主观故意,那么这将有可能对责任的认定以及
处罚的力度带来一定程度上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