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公司破产解雇员工之际,关于
经济补偿金的发放应按照每位
劳动者在本公司所服务年限进行核算。
对于每一位职员,若其在公司内的服务年限达到或超出一年,将依据其在此期间所获得的平均月薪给予相应的
经济补偿。
然而,若该员工在公司的服务年限不足六个月,则仅需向其支付半个月的平均月薪作为经济补偿。
值得注意的是,此处所提及的“月薪”是指劳动者在
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起的前十二个月中所获得的平均月收入。
若劳动者的月薪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
工资的三倍,那么向其
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将按照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进行计算,但同时也有上限,即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不得超过十二年。
为了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请务必妥善保存相关的
工作证明以及工资发放记录等关键
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