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税收领域中,若存在
偷税漏税行为且情节极其严重者,其有可能构成
逃税罪,面临的法律责任既包含
刑事责任也涵盖
行政责任。
关于刑事责任,根据我国《
刑法》的明确规定,对于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达到了较大标准并且占据了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行为,需判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刑罚,同时还需处以
罚金;而对于逃避缴纳税款数额庞大,并且占据了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
违法行为,则会面临更加严厉的惩罚,即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及相应的罚金。
至于行政责任,主要包括对所欠税款进行补缴,支付
逾期滞纳金,同时还要加收所不缴或少缴税款的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值得我们关注的是,只要纳税人在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之后能够积极履行应尽义务,例如补缴应纳税款,支付滞纳金,并接受既定的
行政处罚,那么这些情况下就不会再被追究刑事责任;然而,如果在过去五年内因为逃避缴纳税款曾受到过
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过两次以上的行政处罚,那么这两种情况将不在上述豁免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