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
试用期满半载即遭解雇,能否向企业提出缴纳
社保的请求,需依据特定情形进行判断。
根据我国《
社会保险法》的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有责任自员工开始工作之日起的第三十个工作日内向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为其员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
若在此半载期间,您已与该公司建立了正式的
劳动关系,然而公司却未能按照法律规定的期限为您办理社保登记以及缴纳社保费用,那么您便有权要求公司予以补缴。
然而,倘若公司能够提供充分
证据证明您在试用期内无法满足录用条件并依法解除与您的
劳动合同,并且双方在事前就已达成共识,即在试用期内暂时停止缴纳社保,那么您的诉求可能难以获得支持。
因此,我们建议您首先尝试与公司进行友好协商以寻求妥善解决方案;如协商无果,您可以选择向当地
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或者提起劳动
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