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门面房出租违约
退房事宜,首先需要明确违约方。
如果导致
违约行为的主体是承租人,那么出租方根据
租赁合同的具体规定,可以要求承租人承担相应的
违约责任,诸如按照约定支付
违约金、
赔偿相应
经济损失等措施。
在此情况下,出租方有权利没收承租人所缴纳的押金,若指租金损失情况严重甚至超出了押金额度,则可以对其进一步进行索赔。
反之,如果违约行为由出租方引发,承租人同样拥有
解除合同的权力,并且有权要求出租方退还在合约
有效期内但未能实际使用的那部分租金,以及承担
违约赔偿责任。
我们强烈建议各方能够通过友好协商来妥善处理此类问题,但若协商无果,双方即可凭借租赁合同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向当地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解决争议。
在此过程中,务必注意收集与保留各类相关
证据,例如租赁合同、付款凭证、沟通过程中的往来邮件或短信等等,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