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二手
商品房交易的
纠纷处理过程中,若卖方未能履行承诺,存在
违约行为,按照既定的
合同条款以及相关法律
法规,您有权对其进行
追责。
首先,请仔细查阅您与卖方所签署的
房屋买卖合同,其中往往会详细规定
违约责任的具体承担方式,例如
违约金的金额或者计算方式等等。
如果在合同中未对此作出明确规定,那么您可以依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中的相关规定,要求卖方对您因对方违约而产生的所有损失进行
赔偿,这其中不仅包括直接损失(如已经支付的款项及其对应的利息、房屋价格的差异等),还包括间接损失(如为了完成此次交易而额外支出的合理费用等)。
在发现
卖方违约后,您应当立即以
书面形式告知对方违约的实际情况,同时妥善保存相关的
证据材料,比如沟通交流的记录、支付款项的凭证等等。
如果双方能够通过友好协商达成共识,那自然是最好不过;但若是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您也可以选择向具有
管辖权的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