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现行的
劳动法规则,用人单位若单方面解除已怀孕妇女的
劳动合同时,无疑构成了违法
解除劳动关系。
此时
劳动者应当获得的
赔偿金额为“
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
所谓的“经济补偿”,是按照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的实际工作时间来确定的,即只要其服务期限满一年后,即可领取一个月的
工资作为补偿。
如果其服务期在六个月至一年间,那么就可按一年来计算;未满六个月的话,将给付劳动者半个
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而此处所提到的“月工资”,则是指劳动者在
劳动合同解除或结束之日起前十二个月内的平均收入水平。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孕妇在工作期间有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等法定过错行为,用人单位在
解除劳动合同时则无需支付任何
赔偿金。
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对于涉及到
孕妇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用人单位需要承担极为严格的
举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