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种情形下,通常情况下都是不符合法律
法规之规定的。
在涉及房地产商品出售的合同里,
逾期交付房产之事被视为开发商之违约行为,并且根据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条文与司法准则,双方
当事人理应依法依规,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来确定各自的
权利和义务。
若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逾期交付房产的
惩罚性赔偿金为零,这很有可能会被视为极其不公平,甚至是不合乎情理的条款。
作为
购房者,他们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以及自己的实际损失情况,向开发商提出违约索赔,以弥补相应的
经济损失。
损失
赔偿金额应当与违约行为所导致的实际损失相匹配,其中也包括了合同正常履行之后可能获取到的利益,但是这个赔偿金额不能超出违约方在
签订合同时所能预见或者应该预见到的因违约而可能产生的损失范围。
因此,我们强烈建议您保留好相关的
证据材料,例如
购房合同、开发商的通知函件、沟通交流的记录等等,以便在必要时通过协商或者提
起诉讼等方式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