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屋交付延迟问题,如果造成延迟的原因属于无法预测的
不可抗力的话,那么这个延迟的最大允许时限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
然而,这种不可抗力必须满足三个条件:即无法预见、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客观事实。
当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不可抗力为由提出延迟交付房屋请求时,他们应该及时地告知
购房者并且在合理的时间段内向购房者提供相关
证据。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法院会依据具体的不可抗力事件的性质、影响程度、持续时间以及房地产开发企业所采取过的减轻损失的措施等等,通过综合分析来确定延迟是否合理。
通常来说,当不可抗力的影响已经得到了消解之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应该尽快地恢复施工,履行交付房屋的义务。
如果房地产开发企业不能够充分证明其延迟交付房屋完全是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且这个延迟超过了合理的期限的话,购房者有权利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其进行
违约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