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应的法律
法规条文,对于新建房屋的质量保修期限有着明确且具体的规定。
以下是主要涵盖的方面及对应的保修期限:首先,基础设施工程以及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其保修期限是依据设计文件所规定的该类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来确定的;其次,屋面防水工程、对防水有特殊需求的浴室、房间以及外墙的防渗漏部分,其保修期限设定为五年;再者,涉及到供热和供冷系统的部分,其保修期限则为两个采暖期或者供冷期;最后,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以及装修工程等方面,其保修期限设定为两年。
当开发商将房屋交付至业主手中时,他们应当提供一份《住宅质量
保证书》,以明确阐述保修范围及其相应的期限。
一旦在上述提到的任何保修期限内出现了质量问题,开发商都应该承担起维修的责任。
然而,如果开发商拒绝或者延迟进行维修工作,那么业主有权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