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商品房交易过程中,由于种种原因,可能会出现交房日期延迟的情况,而这种现象往往让业主感到不满和困扰。
实际上,面对此类问题,业主享有主张
赔偿的权利。
具体来说,关于这个问题,我国相关的法律
法规已经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一般来说,商品房销售的合同里都会对交房的时间以及
逾期未交房的
违约行为所应承担的责任进行详细的设定。
假定开发商未能严格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中所显示的交房期限来履行义务,那么这就构成了违约行为,业主便有权利依照合同的约定向其索取相应的
违约金。
然而,如果合同中并未对此类违约行为设定违约金,或者说损失的金额难以准确地确定,那么业主也可以选择按照自己已经支付给开发商的总
购房款,参考中国人民银行所规定的金融机构收取
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来计算自己的实际损失。
因此,我们强烈建议您首先认真阅读
购房合同中的相关条款,同时尽可能多地搜集开发商
延期交房的
证据,例如通知函、催告函等等,以便在必要时通过协商或
诉讼等方式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