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相关法律
法规,若用人单位未能依照法律规定为
劳动者足额缴纳
社会保险费用,则劳动者享有法定的权利向用人单位提出相应的补偿请求。
针对十年前未曾缴纳社会保险这一状况,首要任务是明确是否涉及到时效性问题。
一般而言,
劳动监察部门对
违法行为的
追溯期为两年,然而,如果您始终在同一家单位供职并持续主张自身权益,那么这一期限可能并不适用。
在此种情形下,您可尝试要求用人单位补缴之前未曾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
倘若由于用人单位未曾缴纳社会保险而导致您遭受损失,例如无法享受到应有的
社保福利待遇,那么您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承担相应的
赔偿责任。
为了更好地维护您的合法权益,我们强烈建议您搜集与之相关的书面
证据,例如
劳动合同、
工资清单等,借由向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
申诉或者进入
司法诉讼程序来争取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