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造成的
赔偿项目依照具体情况大致可分为九大部分:1.
医疗费用:即患者在治疗过程中实际产生和支付的所有诊疗费用。
2.
误工费用:若患者本身具有稳定收入来源,则
赔偿金额应参照他/她因为治疗事故而减少的收入进行计算;针对无固定收入的患者,相应的赔偿数额将以医疗事故地点所在的上一年度内全体员工的年均
工资水平为准。
3. 住院伙食补贴:赔偿金额应当按照当地政府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时所享有的伙食补贴标准予以核定。
4.
陪护费用:如患者在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那么这个陪护人员的误工费用也将一并计入赔偿金额的范围之内。
5. 残疾生活福利金:依据残疾等级,赔偿金额应当以医疗事故地点所在地居民的年平均生活费用为基准进行计算。
6. 残疾人辅助器具费用:残疾人因为残疾需要配置相关补偿性器官支架的话,需凭
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根据普通常见的器具费用来确定赔偿金额。
7.
丧葬费用:按照医疗事故地点内的有关政策规定,按照丧葬费用补助标准进行计算。
8. 被
赡养人口生活费用:这部分的赔偿金额是以死者在生前或在
丧失劳动能力之前曾经实际
抚养并且目前仍无劳动能力的人作为唯一限制,以他们的
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场所所在地的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为标准进行核算。
9.
精神损失补偿金:按照医疗事故地点所在地的居民年平均生活费用进行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