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通常情况,在涉及车祸相关的法律
诉讼中,负有聘请
律师义务的一方应先自行承担
律师代理费。
然而,在特殊情况下,作为
败诉方的
当事人也需要分担这笔费用。
如果涉案双方在
签订合同时已经对律师代理费的归属达成了明确的协议,则以该协议为准。
此外,在部分法律
法规所规定的特定情境下,例如当对方采取了恶意诉讼或滥用
诉讼权利等严重不当行为而使您不得不支付律师代理费时,法院可能会裁定败诉方承担适当比例的律师代理费。
尽管如此,对大多数案件来说,
基本原则仍为“雇佣律师者负担费用”,除非有专门的法律条文对此进行了明确说明,亦或是双方在签约时就此问题达成了共识。
至于具体的费用承担方式以及金额大小,还需依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以及法院最终的判决结果来加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