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估运输物流企业所采用的计件
工资制方式是否构成了
劳务合同关系,仅仅基于其工资计算方法来做出判定并不充分。
针对劳务合同关系的确立,主要需立足于多个方面加以考量,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几个要素:首先,双方当事人所属主体资格必须符合法律
法规的相关要求;其次,劳动者在实际工作过程中所展现出的独立性以及自主支配权是否得到保障;第三,劳动者在从事雇主指派任务时,是否接受并服从用人单位的科学、规范且全方位的管理及指挥;最后,工作结果的交付形式也需要作为一个重要的参考指标。
在此基础上,如果劳动者在执行任务过程中主要依托自身独立的劳动力付出,与雇佣方之间并未建立起浓厚的人身关系依赖度,那么此类劳务合同关系的可能性便会大增。
反之,倘若雇佣方对劳动者实施极为严格的管理操控,明确规定劳动者工作时间、工作场所以及工作流程等具体事项,则这种状况下劳动者与雇佣方形成的关系更有可能被界定为
劳动关系。
综上所述,对于
劳务关系抑或劳动关系的判定,需要综合各方面因素进行整体评估,而非简单地根据计件工资制度这一个单独的评价因素进行武断的结论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