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而言,员工离职过程中需否承担
违约金责任,具体取决于如下几点要素:倘若员工与所在单位曾签署过服务年限协议,并且该单位为了让员工获取专业技能培训,又为此付出了诸如专项培训资金等特殊花费,那么员工在服役期未圆满结束前选择离职的话,就极有可能被要求承担违约金责任,然而,违约金的金额上限不能超出服务期限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若存在
竞业限制协议,当员工无故违背这种特殊约束而选择跳槽至竞争性企业时,则应按照原来设立的约定向原单位缴纳相应的违约金。
此外,除非是员工未经合法程序正常提前向单位发出书面
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否则通常无须承担违约
赔偿责任。
举例来说,对于处于
试用期的员工,必须提前至少三天提出;如已转正,则应提前至少三十天用
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