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而言,若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且为用人单位不愿
续签之缘故,或是因调整了原先的劳动条款使
劳动者无法继续履行该协议内容,此时,用人单位有义务向劳动者支付
经济赔偿金。
关于经济赔偿金的支付方式,是依据劳动者在本单位任职的工作年限为基础,每满一年支付相等于一个月之前十二个月的平均
工资的数额作为标准。
若工作年限超过六个月却不足一整年,则按照一年来计算;若工作年限尚未达到六个月的,则需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之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作为
赔偿金。
然而,如系由劳动者自身原因拒绝签署新
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则无需承担支付经济赔偿金的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此处所提及的“
月工资”,特指劳动者在劳动
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起向前推算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