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的来看,涉及到
工伤医疗费差额承担问题时,具体的
责任主体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判断。
在大多数情况下,若是用人单位严格按照法律规定为其雇员投保了
工伤保险,那么在满足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以及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等相关要求的前提下,所产生的
医疗费用理当由工伤保险基金负责承担。
不过,若医疗支出金额超出该目录及标准范围,并且在用人单位无过失的前提下,这部分的额外费用往往需要由
工伤职工自身负担。
但是,针对无法为雇员提供合法工伤保险保障的用人单位,他们必须承担起所有工伤医疗费用的责任。
此外,如果
医疗机构在治疗过程中存在过错,从而导致医疗费用出现差额,那么医疗机构也应当对相应责任负责。
因此,在确定最终的承担主体时,我们需要全面考虑诸多复杂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