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的设定之权限必须依据法律之规定,这是依法行政原则的核心体现。
法律所拥有的至高无上的权威性以及极具广泛性的
适用范围,使得其成为行政处罚设定权的唯一来源。
将行政处罚的设定权严格地局限于法律之中,其目的在于确保行政处罚的合法性、公正性及合理性,以维护公民、
法人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详细来说,唯有法律有权设定各类行政处罚,诸如涉及限制个人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亦如此。
行政
法规则可设定除
限制人身自由之外的其他行政处罚。
地区性法规则可设定除了限制人身自由与
吊销营业执照外的其他行政处罚。
至于规章,仅能针对法律、法规中已经明确规定可施加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及其程度做出更为详细的规定。
这些严谨的设定旨在对行政处罚权力加以规范化使用,防止任意滥用行政处罚权力带来的不良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