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遭受
工伤事故伤害的
劳动者选择辞去工作之后,其所能享有的
工伤福利待遇中含括了一次性的工伤医疗
补助金以及一次性的残疾就业补助金。
为了确保这些权益能够顺利地得以实现,首先我们应该核实并确定
工伤认定权利及劳动能力评估的结果。
在经过严谨的资格审核和专业化的
鉴定程序之后,如果最终确定已经达成相关的确认和评级,那么在离开目前服务的用人单位之际,就有权利向该企业提出索求支付款项的要求。
原则上,用人单位应当在职工离任之时一次性全额进行偿付。
然而,如果用人单位坚持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这笔款项,那么
工伤受害的劳动者可以先行尝试与单位进行友好协商解决,若未能取得磋商成功的话,则可以向当地
劳动监察部门予以投诉或者
申请劳动仲裁处理。
在
申请仲裁的过程当中,劳动者必须充分收集并提供有力的
证据支持,例如
工伤认定书、
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以及劳动合约等等。
值得特别提醒的是,劳动
仲裁制度对于申请时效有着严格的法律规定,通常
有效期为一年,因此,
侵权方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时间范围内予以执行支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