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辞工书可以拿回来吗?我不想辞了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劳动者辞职要谨慎,这种情况可以和用人单位协商处理,如果用人单位同意劳动者继续工作,劳动者应及时拿回辞职书,如果用人单位不同意归还辞职书,并依此解除劳动合同,是合法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