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相关法律
法规中,“恶意透支”被定义为
信用卡用户目的在于非法占用而非正常财务支出或消费的行为,其具体所指即卡片持有人通过超过规定的信用额度或允许的使用时间进行透支交易,且经过发卡银行至少两次的正式有效
催收之后,满三个月仍然拒不偿还欠款。
对于“恶意透支”这一行为的确立关键在于以下五方面因素的综合考虑:第
一,透支金额巨大;第
二,明知自身没有足够的还款能力却依然进行大额透支;第
三,肆意挥霍透支所得资金,导致无法按期偿还;第
四,透支行为发生后,持卡人选择
逃逸、更改联系方式等手段来躲避银行的催收工作;第
五,抽逃、转移资金,隐藏
个人财产,试图逃避
债务;以及最后一点,利用透支款项从事违反法律规定、有损社会公益的活动等等。
值得我们特别关注的是,“恶意透支”作为
信用卡诈骗罪的一种常见表现形式,将会面临严厉的
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