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
诉讼时效的中断与中止并非相同的法律术语。
简而言之,时效中断是指,因特定法定事由导致已耗尽的时效期间全部作废,从相关事项终止之时起,
诉讼时效期间将重新计算。
这种情况下,较为典型的中断事由包括:权利人提
起诉讼、或权利人向
行政机关提交
履行义务申请等行为。
然而,时效中止是因为法定原因使权利人无法行使请求权,在诉讼时效期间暂时停止计算,直至中止事由解除之后,才恢复计时。
举例来说,不可预见的灾害、无
民事行为能力者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者缺乏
法定代理人等情况都可能引发时效中止。
关于时效中断的处理,
当事人必须积极采取法定的中断措施,同时妥善保存相关
证据。
而对于时效中止的处理,当事人应当立即向法院提出申请,并提供充分的证据以证明中止事由确实存在。
具体的操作流程及所需材料,均须依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严格遵守相关法律
法规以及法院的相关规定要求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