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中国的
劳动法律体系中,对员工离职的具体事宜是有明确规定的。
对于处在
试用期阶段的
劳动者而言,只需要提前三天向所在的用人单位发出通知,就可以与之解除
劳务关系;而如果劳动者已经渡过了试用期,那么他/她需要提前三十天通过
书面形式告知用人单位,才能够解除劳务关系。
在此所指的书面形式不仅仅局限于传统的纸质
辞职信,还包括了诸如电子邮件、传真等能够有效保存相关记录的方式。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用人单位未能按照
劳动合同的约定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
劳动保护或
劳动条件,或者未能按时足额地支付劳动者的
劳动报酬,那么劳动者有权随时终止劳务关系,并且无须提前通知用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