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
法规,企业在孕妇正处在孕期期间以任何理由进行解雇都被视为违反了法律规定。
在这种情况下,作为职工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呢?一般的解决方案有以下几种:首先,处于孕期的
女职工有权申请要求企业继续执行原有的
劳动合同协议,重新安排她回到之前的工作岗位上工作。
假如因为种种原因,女职工已决定不再续约,那么企业就需要向她额外支付相当于
经济补偿金额两倍的
赔偿金。
而
经济补偿的具体数额则要根据女职工在企业服务的年限来确定,每满一年就可以获得一个
月工资的额外补贴。
如果服务时间超过六个月但不足一年,则按一整年来计算;另一方面,如果服务时间在六个月以内,企业也应该向女职工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这里所提到的“月工资”,实际上是指女职工在
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的最后十二个月内的平均
工资收入。
总的来说,孕期女职工的劳动权益受到国家法律的严格保护,企业在做出任何涉及到员工解聘的决定时都必须审慎考虑,否则将会引发严重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