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
小产权房的
买卖合同,一般的法律观点认为其效力并不受到认可,属于
无效合同范畴。
然而,若卖方选择以
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其所提出的
诉讼请求是否具有法律上的有效性则需要结合具体案情加以详细剖析。
通常来说,当合同被确认为无效后,合同各方都应该将基于该合同而获得的财产予以返还。
对于卖家而言,他们可能会采取诉讼手段来索回房屋或者其他相关款项等权益。
但是,在
司法机关对此类案件进行审理和裁决时,将会全面考虑到双方
当事人的过失程度、涉案房产当前状况等诸多方面的因素。
假如卖家在出售涉案房产之前已经明确知晓该房产仅为
小产权性质,那么他/她本人在这个问题上亦负有相应的过错。
在此种情形下,司法机关会依据公正原则以及实际情况,对双方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进行合理分配,并不必然全然支持卖家的全部诉求。
最终,卖方通过提
起诉讼来维护自身权益的期望值并非一定能够得到充分满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