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
劳动法律
法规的明确规定,
劳动者在
试用期间拥有更宽裕的自由度来决定是否终止与用人单位之间的
劳动关系。
具体来说,若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想结束在该公司的工作,他必须提前3天向所在的用人单位进行通知,这种情况下,并不需要经过用人单位的同意或批准。
因此,您只需要遵循上述程序,确保做到提前3天通知即可。
为了更加严谨和规范,我们建议您采用书面协议形式,例如通过电子邮件发送通知,或者亲自
递交辞职申请书等方式,同时也务必妥善保存这些相关资料作为凭证。
然而,假如您遇到某个领导坚决阻止您离开公司的情况,这实际上是违反了我国法律关于保护劳动者权益的原则,是对您合法权益的严重侵犯。
在此种情况下,您有权咨询当地劳动监管部门获得帮助,或者直接提出劳动
仲裁申请,以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
请牢记,您依法享有的离职权利应当受到充分的尊重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