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体而言,房地产争议案件的
司法程序费用原则上应由
败诉方负责承担,然而,实际上也存在着一些例外情况。
通常情况下,在提出
申诉的时候,负责提
起诉讼的原告方需要预缴
诉讼费用。
至于后续款项的支付,则主要依据案件具体审理过程中的判决结果来进行处理。
若原告获得全胜,则败诉方需全面承担相应的诉讼费用;而若是法庭判定原告部分
胜诉,那么法院则会依据案件的具体性质和情况来确定双方共同分摊
诉讼费的比率。
但是,若通过庭外调解实现了和解的目的,那么诉讼费用的承担方式便取决于双方进行的事先协商。
倘若协商无果,通常情况下则是由原被告双方平分诉讼费用。
除此之外,在某些特定情形下,比如当
当事人主动申请
撤诉时,受理费用将由原告自行承担,并且费用金额将会减半收取。
总的来说,诉讼费用的承担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它主要是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以及案件的实际审理结果来进行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