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进行
离婚程序时,倘若男方主张要求女方将
彩礼悉数归还,则需根据具体实际情况作出判定。
具体而言,如若双方早已完成
婚姻登记,然而在婚后却未真正共同生活过;或在
结婚前男方已经向女方支付了巨额彩礼,以至于这笔款项成为其生活的沉重负担。
在这种情况下,
离婚之际男方享有权利,可以向女方提出收回彩礼的要求。
若女方拒绝执行该要求,男方可选择向当地法院发起
诉讼请求。
在此过程中,男方需要提供充足有力的
证据以支持其
退还彩礼的主张,诸如支付彩礼的书面凭证以及证明缺乏共同生活事实的相关证据等。
原告法院将会依据双方向法庭提交的各项证据及相关法律条款来做出公正判决。
在此我们建议,首先请尝试同女方进行友好协商解决纷争,如果未能达成共识,再考虑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
当事人自身的合法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