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因工负伤所享有的各项福利待遇不会因为其职务变动而有所改变。
在先前的雇主机构中受伤,并已经成功完成了
工伤认定以及
劳动能力鉴定的情况下,相关待遇应当由原用人单位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进行支付。
倘若
工伤治疗尚未完全结束,且转入新的用人单位之后,原用人单位仍需继续履行
代理责任,负责相关的
医疗费用等支出直到治疗周期结束为止。
若
工伤事故对劳动力构成实质性的损害,经过专业鉴定后被确定为存在
伤残等级,那么原用人单位有义务按照法律规定支付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多项费用。
在转职到新的用人单位后,假如工伤病情复发需要再次接受治疗,新的用人单位也应该积极配合,协助劳动者向原来的用人单位提出相关待遇的申请。
如果原用人单位拒绝依法支付这些相应待遇,劳动者可以依据法律规定采取劳动
仲裁或者
诉讼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