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我国现行
劳动法及配套
法规之规定,用人单位若在解除与员工的
雇佣关系时未能提前 30 日进行正式通知,则须另行支付该员工一个月的薪资作为替代性通知金。
同时,
辞退员工的具体
经济补偿亦需依据辞退原因而定,通常分为两种情况:如果系因
劳动者自身行为不当所致的离职,则用人单位可不负任何经济责任;如属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擅自解约,此时应对该劳动者给予相应的
赔偿,
赔偿金额相当于经济补偿的双倍。
关于经济补偿的计算方式,是按照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服务的年限来衡量,每满一年即支付一个月的
工资。
此处所提到的“
月工资”,特指劳动者在
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起向前推算的过去十二个月内的平均收入水平。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当劳动者的月工资超出用人单位所在地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以上时,其所能获得的经济补偿将按照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标准予以支付,但
支付经济补偿的总年限不得超过十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