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借款
担保人所承担之
担保责任的期限,原则上是遵循着
当事人之间自由协商、自主定夺的原则行事。
然而,在未作事先约定或者约定不够明确的情况下,一般
保证的
担保期限将自主
债务履行
期限届满之日算起的六个月内确定;而对于
连带责任保证而言,其担保期限则应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同样在这段时间内予以确认。
值得注意的是,约定的担保期限不得早于或者等同于主债务的履行期限。
倘若约定的保证期限超出了主债务的
诉讼时效,那么超出部分将被视为无效。
总的来说,担保期限的约定必须清晰明了并且符合法律规定,以确保各方面的利益得到充分保护。
因此,在签署涉及
担保事宜的相关协议时,务必要对各项约定条款进行认真细致的审查和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