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农民工与用人单位未签署
劳务合同的情况下,依然有权发起
仲裁诉讼。
依据我国现行的
劳动法律
法规所制定的规定,自用人单位实际招用
劳动者开始至超过一个月且不满一年的时间段内,仍未签订书面
劳动合同的,应对该劳动者按照每月双倍的薪资标准予以发放。
在这样的境况中,农民工所需做的便是搜集能够证实
劳动关系确实存在的相应
证据,例如
工资支付的凭据、职务证明文件及考勤记录等等,以及其他劳动者的见证性证词等等。
在提起仲裁诉讼之时,需向具有法定
管辖权的劳动
仲裁委员会递交申诉书及相关证据材料。
届时,劳动仲裁委员会将根据
当事人提交的各项证据和陈述展开严谨的审查并作出公正而权威的裁断。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
申请仲裁诉讼是有时效性的限制的,通常来说为一年期限,自当事人了解或应当知晓其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算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