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上述情况,医院在未经患者授权下擅自扣除其
个人档案资料实属非法之举。
为此,您可以考虑采取以下几种途径:首先,务必妥善保存所有可以体现您与该医院之间存在
劳动关系、您已正式提出
离职申请以及医院强行扣押您的个人档案的关键
证据,例如
劳动合同原件、详细的辞呈报告、必要的沟通记录等。
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在与员工解除或
终止劳动合同时,必须出具相应的书面证明文件,并且应在十五个工作日内为员工办理档案及
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手续。
因此,您可以先行尝试与医院进行友好协商,明确指出他们的行为已经违反了法律
法规。
如果经过努力协商仍然无法达成共识,那么您可以利用之前所收集到的有力证据向当地
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请求他们依法对医院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倘若以上两种方式均未能有效解决问题,您还可以在劳动
仲裁裁决过程中提出这一
申诉请求,要求医院立即将您的个人档案移交给您本人,以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