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力未决合同所涉及到的法律后果大致包括以下几类:首先是法定
代表人行权认可。
对于由限制
民事行为能力者签署的合同,只要经过
法定代理人数次明确授权确认,这类合同即具有有效性。
其次为迫使确认。
作为交易中的另一方
当事人,即“相对人”,可以依法要求法定代理人或者被
代理人在一个月期限内给予确认回应。
在此期间若未能得到回复,则可视作对方等同于放弃了该项权力。
至于第三种情形,为善意相对方的
撤销权利。
当合同尚未获得确认生效前,善意相对人有权选择撤回已有的承诺。
需要强调的是,效力未决合同最终能否发挥实际效用,很大程度上要依赖于法定代表人的确认许可或是善意相对人撤销决定的实际实施效果。
综上所述,效力未决合同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并非完全确定性的,而是存在着多样性与不确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