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无权
代理签订的
合同效力,其处于是待定状态。无权代理的情况,可以分为三类:即缺乏代理权、超出代理权或者是代理权结束之后仍然继续以被
代理人的名义
签订合同。如果出现此种情况,且被代理人选择追确认可,那么这个合同将对被代理人产生约束力;反之,如果被代理人明确表示拒绝承认,那么这份合同对被代理人来说就不具备法律效应,而且,签订合同的
行为人也必须为其所产生的后果负责。对于合同中的相对方,他们有权要求被代理人必须在一个月内做出是否追认的决定。如果被代理人在此期间未能给出表态,那就视同为反对追认。在合同受到追认之前,如果存在善意的相对方,他们是享有撤销原合同的权利的。撤销应当采用
书面形式进行告知。总的来说,无权代理所缔结的合同最后能否生效,主要取决于被代理人的意愿以及相对方在合同中采取的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