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现行的法律体系之下,用以规定签订协议当事方必须承担
抚养费用之条款,大多倾向于判定为无效。
众所周知,这一责任乃是作为父母的法定职责之一,不应籍由双方协议的方式加以规避。
只有在极其特殊的情况下,例如作为对方的
当事人已明确答应承担此项义务,而且他们的
抚养能力足以维护子女的正常生活、学习以及发展,同时也要保障子女不受任何干扰或不利影响的前提条件下,才允许通过达成协议的方式来豁免承担抚养费用的责任。
然而即便是在这样的情形下,当子女日后的生活所需增加或者抚育方的经济状况发生了重大改变时,子女仍然拥有权利向未履行
抚养义务的一方索要相应的抚养费用。
总而言之,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是无法轻易被免除的,法律将全力保护子女的合法权益,以确保他们能够在一个健康、稳定的环境中茁壮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