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历来的
二手房交易环节里,关于
订金的退还问题需视具体实际情况作出相应判断。
举个例子,倘若因为卖方未能履行协议约定的义务从而导致合同无法正常执行,诸如房屋本身存在
产权纠纷,或卖方故意隐瞒重大不实信息的行为等,这种情况下,买方有权直接行使权力请求对方以两倍速度的形式退还所付订金。
反之,假如是由于买方自身原因改变了原本想购买该房产的初衷,此时原则上来讲,买方没有权利提出退还订金的
诉讼请求。
但是,在某些特殊状况下,例如买卖双方经过深入协商达成一致共识并决定
解除合同,同时卖方亦同意立即退还已收取的
定金。
再者,如果是由于无法归咎于买卖双方任何一方的外部因素,例如政策变动导致买方丧失了购
买房产的资格,那么在此种情况下,应当依据公平公正的原则,将定金予以退还。
因此,我们强烈建议您务必妥善保管好所有与此相关的重要
证据,包括定金收据、合同文本以及沟通过程中的详细记录等等,这样才能更好地保障您个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