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参与
开设赌场罪行的被告,其最终被判处了五年的刑期。
然而,在此过程中仍存在着提前释放的可能性。
这种提前释放的途径主要通过两种方式:
假释或者
减刑实现。
其中,假释是指被判定有罪且被判处
有期徒刑的被告人,在其实际服刑期限达到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及以上后,只要在服刑期间严格遵从监狱规章制度,积极接受教诲与改造,真实表现出悔过自新的态度,并且不会再度犯下严重罪行的话,便可以考虑获得假释。
而减刑的规定则更为明确直观,即在被告在狱中服刑的期间内,若他们能够严格遵守监规纪律,积极投入教育改造之中,真实地展现悔过自新,甚至若其还有
立功表现的话,那么就可以考虑对其进行减刑处理;而如果被告有重大立功表现的话,那么就必须对其进行减刑处理。
然而,具体是否能提前释放,还需要综合考虑到被告在服刑期间的表现、改造情况等多个方面的因素,并由监狱管理部门提出相应的建议,最后由法院进行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