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作的时间与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而遭受
暴力等
意外伤害的,可认定为
工伤。
倘若单位职工在单位遭人殴打,且是出于工作原因,像
执行公务、维护单位利益等而遭受暴力伤害,这种情形通常属于工伤范畴。
然而,若职工之间因私人恩怨引发打斗,与工作毫无关联,便不属于工伤。
单位应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 30 日内,向统筹地区的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交
工伤认定申请;若遇特殊情况,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期限可适当延长。
若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或其
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 1 年内,可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