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山东省检察院行贿犯罪

2.1k浏览 帮助20人
专业服务 律师认证 退款保障
在线咨询,律师1对1沟通
最新修订 | 2024-02-28


其实我国各省市的检察院,在当地侦办醉驾案件的时候,根据以往的经验总结出了一些醉驾案件的特点。因此在针对醉驾案件的侦办和量刑过程当中,山东省检察院提出了一些比较有前瞻性和宏观性的意见,对于醉驾的惩治活动是有一定的决定性的作用的。下面小编就为大家介绍一下,山东省检察院醉驾意见的内容是什么?


山东省检察院醉驾意见的内容是什么?


一、关于立案标准


对现场查获经呼气测试,酒精含量达到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发布的《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中醉酒标准(≥80mg/100ml)的机动车驾驶人,无论其对检验结果是否有异议,均由医疗机构或者具备资格的检验鉴定机构工作人员按照规范抽取血样,及时进行血液酒精含量检测。检测结果达到醉酒标准的,立案查处。


对被查获后,在呼气测试或者提取血样前故意饮酒,经检测其血液酒精含量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的,立案查处。


对被查获后,经呼气酒精含量达到醉酒标准,在抽取血样前逃跑的,立案查处。


二、关于强制措施的适用


对被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无法在刑事拘留期限内完成侦查、起诉、审判工作的,应当变更为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被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依法提请或者决定予以逮捕。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得采取逮捕强制措施。


对于被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被告人逃跑的,人民法院可以中止审理。被告人归案、中止审理原因消失后,恢复审理。中止审理的期限不计入审理期限


对未予以羁押的被告人判处实刑的,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可以根据生效判决或者裁定将罪犯予以羁押,送交公安机关执行,公安机关根据生效的刑事判决书(裁定书)、执行通知书予以收监执行。


三、关于机动车的认定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中的“机动车”,按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三)项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发布的《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等有关规定执行,包括各类汽车、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


四、关于道路的认定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中的“道路”,按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项规定执行,即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然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共通行的场所,不包括居民小区、学校校园、机关企事业单位内等不允许机动车自由通行的通道及专用停车场。


对于醉酒在广场、公共停车场等公众通行的场所挪动车位的,或者由他人驾驶至居民小区门口后接替驾驶进入居民小区的,或者驾驶出公共停车场、居民小区后即交由他人驾驶的,可以不作为犯罪处理。


五、关于对诉讼证据的要求


“醉驾”犯罪案件,应当移送下列证据及相关案卷材料:


(1)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


(2)有证人的,能证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证言;


(3)酒精呼气测试检验单和血液酒精含量报告单;


(4)血样提取笔录或者提取登记表;


(5)执法民警出具的查获经过说明;


(6)现场查获的,查获时拍摄的被告人及其所驾驶车辆的照片或者试听资料;


(7)其他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包括户籍证明、驾驶证、行驶证、以前的交通违法情况、前科情况等)


查获后又故意当场饮酒的,根据呼气测试和血液检测的结果综合认定其酒精含量:呼气测试后当场饮酒的,以呼气测试结果认定其酒精含量,并从重处罚。


呼气测试的酒精含量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在提取血样前逃跑的,以呼气测试结果认定其酒精含量。


“醉驾”案件,原则上不对血液酒精含量作重新鉴定。但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鉴定资格、鉴定样本错误、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除外。


六、关于刑事处罚


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酒精含量是反映该种犯罪危险程度的主要量刑因素,驾驶的车辆种类、行驶的道路种类、实际损害后果是重要的量刑因素。同时,还要综合考虑被告人的认罪态度、曾经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处罚的情况、其他交通违法情况等情节。


惩治“醉驾”犯罪,要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应当重点打击醉酒在公路、城市道路、高速公路上驾驶各类汽车的行为,特别是对醉酒驾驶营运车、公交车、危险品运输车、校车、单位员工接送车、中(重)型货车、工程运输车的,应当判处较重的刑罚。在突出惩治重点的同时,要实事求是地处理好醉酒驾驶超标两轮电动车、摩托车问题,区别处理好其他情节较轻的“醉驾”案件,以取得更好的社会效果。构成犯罪的,应予入罪;对符合刑罚第十三条规定可以不作为犯罪处理的,不认为是犯罪。


1、醉酒驾驶汽车,酒精含量超过180mg/100ml的,或者虽然酒精含量在180mg/100ml以下,但具有以下从重情节之一的,不适用缓刑


(1)造成他人轻伤及以上后果的;


(2)在高速公路上醉酒驾驶的;


(3)醉酒驾驶营运车、公交车、危险品运输车、校车、单位员工接送车、中(重)型货车、工程运输车等机动车的;


(4)无驾驶汽车资格的(系指未取得及被吊销、暂扣、扣留驾驶证的情况。短期超出驾驶证年检期限及驾驶证被扣完分数的,不属于无证驾驶汽车资格);


(5)明知是不符合安检标准或者已报废的汽车而驾驶的;


(6)在被查处时有逃跑、抗拒检查、让人顶替等行为,情节严重的;


(7)在诉讼期间拒不到案或者逃跑的;


(8)曾因酒后驾驶三年内、醉酒驾驶五年内被追究的。


缓刑只对酒精含量在180mg/100ml以下,无上述从重情节,且认罪认罚的被告人适用。


酒精含量在140mg/100ml以下,且无上述从重情节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于刑事处罚。


2、醉酒驾驶两轮、三轮摩托车,酒精含量在160mg/100ml以下,且没有造成他人轻伤及以上后果的,可以不作为犯罪处理;酒精含量超过160mg/100ml但在200mg/100ml以下,且没有造成他人轻伤及以上后果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于刑事处罚;酒精含量超过200mg/100ml,或者造成他人轻伤及以上后果的,应当给予刑事处罚。


3、醉酒驾驶超标两轮电动车,没有造成他人轻伤及以上后果的,可以不作为犯罪处理。造成他人轻伤及以上后果,酒精含量在200mg/100ml以下,符合缓刑适用条件的,可以适用缓刑;对于其中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于刑事处罚。


4、并处罚金的,按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计算,以此累加。


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法以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并不得适用缓刑。


“醉驾”犯罪分子有立功表现的,并不因此改变适用缓刑的标准。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免除处罚。


5、醉酒驾驶机动车是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严重情形。对于醉酒驾驶机动车,根据前述规定不作为犯罪处理的,可由公安机关作出行政处罚


七、附则


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办理“醉驾”案件中,要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加强协调沟通,简化办案程序,提高办案效率,以使本辖区内案件处理平稳、量刑基本均衡,确保办案的社会效果。


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要通过案件的办理,利用多种手段广泛开展法制宣传,以预防和减少“醉驾”案件的发生。本纪要内容如与法律、司法解释及上级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法律、司法解释及上级有关规定为准。

我们可以看出,山东省检察院关于醉驾的立案标准和强制措施的适用,以及针对机动车的认定等都有着严格的标准。总而言之,在生活当中,如果触犯醉驾就已经酿成了刑事犯罪,相关人员是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





山东省检察院行贿犯罪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3.2千字,阅读时间约11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热门问答·刑事辩护

问题没解答? 125620人选择咨询律师
6007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山东省检察院行贿犯罪
一键咨询
  •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818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232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073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087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176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367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675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650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033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827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370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856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782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808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637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563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327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377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071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813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000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628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067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403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568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343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061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213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364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553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053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054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654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220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665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113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858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106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265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612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311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543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086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538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668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483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400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135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452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523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为您推荐
宿迁180****9675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沭阳188****7376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通177****433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山东省检察院醉驾意见的内容是什么?
酒精含量达到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发布的《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中醉酒标准(≥80mg/100ml)的机动车驾驶人,无论其对检验结果是否有异议,均由医疗机构或者具备资格的检验鉴定机构工作人员按照规范抽取血样,及时进行血液酒精含量检测。检测结果达到醉酒标准的,立案查处。
10w+浏览
交通事故
问题没解决?试试问律师吧~
精选本地好评律师,为您提供1对1专业解答
立即问律师
山东省行贿罪量刑是怎样的?
通常是在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最轻也是拘役,而且要对犯罪分子处罚金。如果是因为行贿想要谋取不当利,而且这个不当利益导致的结果非常的严重,情形非常的恶劣或者是给公众利益,社会利益都带去了巨大的损失,这个量刑还会加重。
10w+浏览
刑事辩护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山东省行贿罪立案标准是怎么样的?
山东省行贿罪立案标准是只要行贿在三万元以上就可以进行立案,但只要向三人以上的人行贿或者是将违法的所得的金额进行行贿等这种情形不只要满一万不不满三万的同样也可以进行立案。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
获取专业解答,12w人正在咨询
山东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活动以及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第三条 建设工程质量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的规定,满足合同约定和设计文件的要求。
10w+浏览
建设工程纠纷
行贿二十万怎么举报
[律师回复] 解析:
任何组织或个人在察觉到存在犯罪行为或犯罪嫌疑时,皆有权利且有责任向公安部门、检察机关或法院提出诉讼或检举揭发。
遭到犯罪侵害的受害者,对于侵犯自身人身权益和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罪行嫌疑人,同样拥有向公安部门、检察机关或法院提出申诉或指控的权利。
公安部门、检察机关或法院在收到有关申诉、指控或揭发后,均应予以受理。
若涉诉事项不归自身管辖区范围内,则应将相关材料移交至相应的主管机关进行处理,并同时告知申诉人、指控人或揭发人;
如遇非自身管辖区但需立即采取紧急措施的情况,应先行采取必要的紧急措施,再将相关材料移交给主管机关进行后续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5740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山东省行贿犯罪的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构成犯罪者就会处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因行贿而谋取不正当利益造成情节严重的,那么就会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处相应的罚金,这都是会结合案件的情况来确定。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单位受贿罪和个人受贿罪的区别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单位受贿罪与受贿罪的明确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在个体受贿罪中,犯罪的实施主体通常情况下仅限于自然人,也就是我们通常所称的国家公职人员,这其中涵盖了国有性质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中从事公职事务的人员,同时还包括由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直接委派至非国有性质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从事公务活动的人员,以及其他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从事公务活动的人员。
然而,在单位受贿罪中,其犯罪主体则主要限定于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特定机构。
其次,在个体受贿罪的构成要件中,行为人向他人索取或非法收取财物并不必然要求其为他人谋求利益,而在单位受贿罪中,无论行为人采取何种方式获取他人财物,都必须以为他人谋取利益作为前提条件。
再次,在个体受贿罪的定罪量刑标准上,情节是否严重并不是必备要素,但是对于单位受贿罪而言,情节严重与否却是决定其是否构成犯罪的关键因素,对于情节轻微的单位受贿行为,则无法被认定为犯罪。
最后,个体受贿罪的本质在于行为人通过索取或非法收取他人财物来满足自身的私欲,将这些财物据为己有;
而单位受贿罪则是指行为人将所获取的贿赂财物归属于本单位进行占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河南省企业股权质押办理需要哪些手续
[律师回复] 解析:
当贵司决定启动股权质押程序时,需按照以下几种具体情形进行处理:
首先,若涉及到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质押,则须严格遵循公司法关于股份转让的相关条款。
例如,若欲将该公司股权质押给非本公司股东,必须经过全体股东过半数的同意方能进行。
此外,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在进行股权质押时,还需要将股东出资证明书的占有权移交给质权人。
质押协议自股权出质事项被记录在股东名册之日起正式生效;
其次,对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质押,同样需要遵守公司法关于股份转让的相关规定。
值得注意的是,公司法中有关禁止转让股份的规定,亦适用于股权质押行为。
至于质押协议的生效时间,根据上市公司与非上市公司的区别,有不同的规定:
若为上市公司的股权质押,则质押协议自股权出质事项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之日起生效;
而对于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质押,则质押协议自股权出质事项被记录在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一)汇票、本票、支票;
(二)债券、存款单;
(三)仓单、提单;
(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顶部
律图法律咨询 发来一条私信

你好,您的法律问题还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吗?可以直接私信我单独沟通哦~

律图安心问
服务承诺
专业服务
18W+认证律师,年普法人次15亿+,律图致力于为用户提供更专业的法律服务。
律师认证
该律师已经过平台身份认证及执业资格等严格审核,确保律师真实且专业,可放心委托!
退款保障
律图全程保障您的消费权益,律师未服务将自动退款至支付账户。
用户真实评价
  • 很感谢律师给到的意见,也让我们知道怎么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私有财产的权利!
    176****1215
  • 律师非常负责,为我一一解答我不懂的问题,非常感谢!
    157****3541
  • 谢谢律师的回复,非常满意
    130****8744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