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指一种
社会保险或保障机制,具有强制性,是对我国公民最基本的保障。然而在社保缴纳过程中,一些人会因为某种原因中断缴费,但又为了获取完整的社保时间段,需要补交社保,这样的一种情况被称为社保补交。
北京市社保补交是指由于某种原因导致社保中断缴费,中间几个月没有缴费,而现在由于招调或者落户其他原因,需要补之前没有交到的部分,从而获得完整的社保时间段,以确保招调落户等工作正常认可。 正常情况下,一般单位只能做2个月的补交,如果需要更长时间只好通过一些
代理机构来操作。 每个城市的社保补缴流程是不一样的,没有全国统一的标准,建议大家可以向社保参保地的社保局咨询,详细了解
个人社保补缴需要满足哪些条件,个人社保补缴的手续是什么等等 外地户籍人员在京补缴社保,在提供
工资单、
劳动合同的同时,首次还要增加一份
完税证明。对于跨年补缴,在提供
个税完税证明的同时,一律要走行政审批手续。 社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工资凭证、劳动合同等证明资料容易
造假,难辨真伪。而新规定要求,必须提供个税完税证明,该证明需要到地税局打印,加盖税务部门公章,一般很难造假。 而个人社保补缴,将根据补缴时间的时限由不同的部门负责。补缴当年,社保中心即可办理;跨年补,即由各区县人力社保局
养老保险科接手,进入行政审批程序,社保稽核、
劳动监察、基金监督部门都将介入。而对于个税完税证明的要求,则更多地率先应用于跨年补缴当中。 但对于当年还是跨年补缴的界定,各区县不尽相同。不少区县是以社保缴费年度来划定,即每年的4月至下年的3月。如海淀区,如现在补缴4月至今年3月的,就界定为补当年;如果要补4月之前的,就视为跨年。又如朝阳区,是按自然年度来算,如补缴今年1-3月的,视为当年,由社保中心办理;如补缴12月之前的,一律转入行政审批,须出具个税完税证明。 凡曾与市各类用人单位建立过
劳动关系的
劳动者,其过去从未参加养老保险或过去
存续劳动关系期间还有工作年限未参保缴费的人员。其中由个人按《关于妥善解决企业未参保人员纳入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问题的通知》一文规定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