叉车装卸
承包合同有以下几条: 第一条 发包的
业务范围、资质要求 1、甲方将位于 漯河市郾城区龙江路中段豫南口岸 仓库(对应的甲方客户为 中远、安得、长虹)的装卸业务全面发包乙方。乙方负责甲方仓库所需要的装卸人员和叉车人员,甲方可提供相关的装卸作业设备(机动叉车与液压叉车)有偿租赁给乙方使用。作业设备自身成本(包括
租赁费、自有折旧费)、设备所需要的油电费(包括充电房的损耗)和维修保养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如乙方未履行支付,甲方将自动在乙方装卸费中扣除该部分费用。甲方每月对设备使用和维修保养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2、乙方需具备
承包装卸的法定资质,并在签订本合同时向甲方提供加盖其公章的
营业执照副本
复印件、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一般纳税人证明。 3、为
保证装卸业务运作风险可控,乙方愿意向甲方缴纳 人民币 贰万元作为本
合同履约保证金,
保证金应在
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到甲方指定账户。 4、乙方理解并完全同意:在本
合同期限内,对于甲方新增的相应业务,甲方有权选择价格和服务方面更有优势的装卸供应商,并非必须将此新增业务交由乙方承包。 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已承包的装卸业务进行再次转包或者分包,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和乙方合作,并没收本
合同保证金。 第二条 装卸作业要求 1、 乙方应根据甲方核定的装卸要求配备足够数量的乙方装卸人员(注:本合同期内,如发生甲方相应客户撤仓的,甲方将书面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相应调整装卸资源的配臵),在保证装卸作业安全和质量的前提下,按时按量完成各项装卸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