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做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做人给付报酬的合同。(参见《
合同法》第251条的规定)承揽包括了加工、定做、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等工作。
承包合同在法律上并没有一个明确的定义,但是它的范围应当比承揽要广,通常它涉及的是一个经营方面的问题,例如土地的
承包、酒店(或公司)的承包、
建筑工程的承包等。而承揽仅仅是一个事务的承接,例如加工一个工具、订做一个广告牌、修理一个机器设备等等。
在法律性质方面,最大的区别应该是承揽合同的主要工作未经定作人同意是不能够交由第三人去完成的,而承包除了特定的工程建筑方面,如果没有合同上的特别约定,就没有此类法定限制。
把承包合同改成承揽合同的情况确实少见,我想最关键的除了前面的限制条件以外,更主要的是它本质上就是承揽合同而不是承包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