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
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
工伤保险基金按
伤残等级支付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
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
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
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
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
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
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
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
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
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
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公司部能主动
解除劳动关系除非你自己提出,公司应当安排你其他岗位,如果你想解除劳动关系,建议你
委托律师帮你办理,这样能更好的维护你的利益